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北京规定巡警与盘查对象须相距1.5米


http://www.sina.com.cn 2006年02月26日00:45 新京报

  本报讯(记者 王姝) 市公安局巡警总队昨日消息,《现场处置可疑人员工作规范》已制定出台,今后,民警盘查嫌疑人,将按照该规范要求的“尺度”,与嫌疑人保持1.5米至2米的距离。

  据介绍,《现场处置可疑人员工作规范》意在提高民警的自身防护意识,减少袭警事件的发生比例。今后,民警夜晚盘查须选择明亮、宽阔的路段,占据有利地形;正面盘查
时,应与嫌疑人保持1.5米至2米的距离;检查嫌疑人随身携带的物品时,为避免其中有剧毒、放射性物品,将由嫌疑人自行打开,如有必要,民警可要求嫌疑人“回避”,转过身,背对物品,无法观察民警的检查细节。此外,按照规范,今后每个巡逻组出警将至少保证2名以上警力,110车组至少4人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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